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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人民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我國《民法典》首次對物業服務合同在基本法中予以“正名”,合同編單列一章節規定了物業服務合同?!睹穹ǖ洹分嘘P于“物業服務”直接規定更是橫跨了物權編、合同編、侵權責任編?!睹穹ǖ洹返念C布將對物業服務行業產生革命性、里程碑的影響,奠定了物業管理服務的民事法律基礎地位、掀開物業管理服務法治建設新篇章。
《民法典》對物業管理服務的影響
《民法典》中除了總則和各分編中的普遍性規定適用物業管理服務以外,物權編中對原《物權法》中“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一章新增1條規定,修訂了11條(其中4條為實質性修訂),合同編中在原《合同法》基礎上新增“物業服務合同”一章共計14條,侵權責任編中對原《侵權責任法》中“建筑物及物件損害責任”一章共7條規定中的6條進行了實質性的修訂,當然,在人格權編中對掌握公民個人信息的物業服務人提出了更高的關于公民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的要求。